根据《国务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青州市斌杨机械配件厂工程机械配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4日-2021年3月8日(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13583696875
通讯地址:青州市弥河工业园
青州市斌杨机械配件厂 邮编:262500
编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1 | 工程机械配件加工项目 | 青州市斌杨机械配件厂 | 青州市弥河工业园 |
附件:青州市斌杨机械配件厂工程机械配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