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青州市暖溢大棚设施加工厂无胶棉、保温被生产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28日(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18563613606
通讯地址:青州市高柳镇东朱鹿村
青州市暖溢大棚设施加工厂 邮编:262500
编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1 | 无胶棉、保温被生产销售项目 | 青州市暖溢大棚设施加工厂 | 青州市高柳镇东朱鹿村 |
附件:青州市暖溢大棚设施加工厂无胶棉、保温被生产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