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山东省部分国控、入海及省控河湖断面水质呈恶化趋势,特别是优良水体比例明显下降。省环保厅围绕不达标和达标边缘断面,明重点、强措施、抓落实,坚决遏制区域水污染反弹趋势,上半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情况有所改善。
针对今年一季度区域水污染反弹趋势明显的问题,经过深入研究分析和现场排查,确定主要是因少数工矿企业超标排污、部分城镇基础设施不完善、个别地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突出,以及不良气候、地质影响等因素造成。
为有效遏制区域水污染反弹趋势,省环保厅切实加大不达标断面督办力度。建立对超标断面定期调度的工作机制,并借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反馈及省级突出环境问题攻坚行动加强督办;以省环保厅党组名义向相关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致信,督促切实查找超标原因、加大治污力度、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尽快遏制污染反弹趋势;对推进相对滞缓、水环境同比恶化的6市12个责任县(市、区)政府进行了督办调度,要求坚决扛起“对水环境质量负总责”的政治责任,限期实现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同时,强化水环境日常管理。坚持每月对全省水环境形势进行全面分析,定期向省、市政府负责同志和各级河长通报断面超标情况,指出各市优良水体比例、劣五类水体比例两项约束性指标与年度目标差距;严格落实《山东省水污染防治综合督导方案》,先后向有关市发出预警(督办)函32期,对4个超标断面进行“挂号”管理,对7个责任县(区)涉水建设项目进行区域限批;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水环境形势分析及水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地区调度会等,要求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各级环保部门聚焦不达标断面及超标因子,确保坚决打好保优良水体和消除劣五类水体的攻坚战。
在此基础上,省环保厅着力完善水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对17市落实“水十条”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和量化打分,评估结果经省政府同意后,向各市及省直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积极与省河长制办公室协调,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断面水质状况纳入各市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内容;结合国家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信息平台,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常态化、网络化、实时化调度机制,加强对重点治污工作的调度和督办,有力保障了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治理、非法入海排污口取缔、敏感水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工作的完成,为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奠定了基础。
经过不懈努力,上半年,全省区域水污染反弹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持续改善。数据显示,全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确定的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59.0%,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2.4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持平;劣五类水体控制比例为4.8%,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2.4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下降7.2个百分点。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有51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8.1%,符合年度目标要求。全省17市城市建成区的165个黑臭水体中,155个已整治完成,总体整治完成率为93.9%,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下一步,省环保厅将继续围绕优良水体、劣五类水体比例两项约束性指标,强化措施,精准发力,对各类超标及达标边缘断面盯紧抓牢,在前期已采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科学施策、持续攻坚,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